谢女士将情况报告给“12315”和市场监管局。 她从监管部门获悉,“7月20日”特大暴雨发生后,河南润众共投保46辆汽车,其中25辆已理赔,其中21辆未理赔均通过正常渠道销售,而她购买的汽车为这21辆车。
“如果你告诉我这是一辆涉水车,我永远不会考虑购买它。” 谢女士认为自己遭遇了消费者欺诈,于是向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举报,并立案。
▲涉案车辆
随后,谢女士向法院起诉河南润众公司。 9月28日,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河南润众在交易过程中未告知两方车辆是否进水的情况,属于故意隐瞒,构成诈骗罪。 因此,双方的购房合同被撤销。 由于车辆已使用两年,谢女士提出的14万元退款请求将酌情支持,并按车价三倍赔偿49.4万余元。 同时,谢女士在收到货款后归还了涉事车辆。
第三方鉴定其为涉水车辆
消费者三倍赔偿请求被驳回
据谢女士介绍,她于2021年8月9日在河南润众购买了一辆一汽大众高尔夫轿车,当时车辆售价为16.58万元,最终以16.48万元成交。 当时,郑州市刚刚经历了“7月20日”大雨。 购车时,她发现车辆的出厂日期为2021年6月,并多次询问销售人员车辆是否进水。 河南润众销售人员担保无。
然而,谢女士的车才开了半年,就频繁出现故障。 存在无法上网、启动汽车振动喘振、断油打不着火、行驶时发出异响等问题。 去年3月,谢女士前往4S店检查。 对方表示,振动、喘振、断油、无法点火是“低压油泵有问题,需要更换,还要等配件”。 更换后又说:“高压油泵也有问题,需要更换,要等配件。” 另外,如果出现噪音问题,应将录音发送给厂家,等待厂家的回复。
4月3日,4S店通知谢女士油泵已到,可以换。 关于噪音问题,相关配件等待时间较长,需要将车放入店内。 后来4S店说需要更换离合器和飞轮。
新车经常出现问题。 谢女士询问了很多人原因,怀疑是涉水车,所以她明确告诉4S店,稍后更换零件时通知她。 然而,5月12日,谢女士收到4S店通知,称汽车配件已全部更换,要求她提车。
5月19日,谢女士委托郑州察察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车辆进行了鉴定。 公司给出的鉴定结果是:后排座椅有残留泥沙和水渍,地板密封圈有泥沙,地板线束标签有浸泡痕迹,地毯有水。车。 经确认,“该车辆涉及事故”。 对于洒水车来说,过水高度是车内地板的高度。”
5月27日,河南润众一位售后经理承认生活网资讯,卖给谢女士的车进水了,因为新车有财产险,经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检验合格,可以安全出售。 对方对谢女士提供的检测报告没有异议,但河南润众只能按照谢女士购车时的原发票价格回购车辆。
谢女士表示,她购买的车辆不仅存在质量问题,而且河南润众在出售时也没有如实告知车辆的实际情况。 她认为这是销售欺诈,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支付三倍赔偿。 。
据中国消费者报此前报道,该公司售后经理魏雷一直在与女士沟通购买财产保险,经过保险公司现场调查和协商,25辆车已理赔。 谢女士购买的车辆并不在25辆可索赔车辆之列,因此河南润众将其作为新车出售。
魏雷当时表示,谢女士向郑州市“12315”投诉后,该公司已将保险理赔材料提交给郑州市市场监管局。 如果谢女士同意,公司可以按原价回购车辆,但不能三倍赔偿。
消费者起诉经销商
法院:经销商存在欺诈行为
判决退还购车款及三倍赔偿人民币49.4万元
之后,河南润众拒绝了谢女士要求退还一、三赔偿金的要求。 谢女士向郑州市“12315”投诉此事,河南润众市场监管所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河南润众不承认车辆进水,双方也没有达成一致。 2022年6月,谢女士向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举报,并立案。
谢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由于她请第三方做的涉水车鉴定属于单方鉴定,因此并未得到河南润众的认可。 但她认为,汽车涉水的事实是清楚的,保险公司的事故记录也可以证明该车是涉水车辆。 无论车辆涉水还是浸泡在水中,对于新车来说都应该不成问题。 她希望市场监管局能够调查处理。
今年3月21日,河南裕华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在各方见证下,再次评估车辆是否涉水。 鉴定意见书显示,委托人为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事项为鉴定车辆是否为泡水车辆以及泡水时间。 综合分析,只有车身地板隔音棉和地板线束标签沾水,不符合浸水车辆标准。 无法判断涉水时间和原因。
▲车辆识别视频截图
今年5月,谢女士正式向法院起诉河南润众,请求解除双方车辆购置合同,退还全部购车款,并赔偿原告损失三倍。购买价格。 并赔偿车辆保险、登记费以及各种费用。
河南润众认为,涉案车辆是在大雨期间搬出的,保险公司理赔时并未将涉案车辆纳入理赔范围。
法院一审后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润众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本案涉案车辆是否涉水,足以对购买者的购买意愿和购买价格产生影响。 经销商有义务了解其销售的车辆信息并告知消费者。 他们有能力、有义务了解所售车辆是否涉水。 被告经销商未透露车辆在交易过程中是否进水,属于故意隐瞒,构成欺诈。 因此,法院支持原告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购房合同的请求。
▲法院判决书
法院认为,谢女士购买汽车的价款为17万余元,考虑到车辆已使用两年,法院支持酌情退还14万元的请求,并赔偿车价三倍超过494,000元。 同时,谢女士在收到货款后归还了涉事车辆。
9月29日,接到法院判决书后,女士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了鉴定。
记者致电时任河南润众售后经理魏雷,他表示自己已经辞职,与此案无关。 随后,记者多次致电该汽车销售公司,但均无人接听。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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