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友称,《新华字典》第12版500页中,对“玩”字的注释中包含“玩女人”一词,涉嫌违反《出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的规定。规定”。 第31页的“别”字注释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第284页,句子中使用了“累”、“负担”,“孩子小小年纪就成了负担”,涉嫌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六项。
此外生活网资讯,第12版《新华字典》中,“日本”一词词条下并无“倭寇”,涉嫌违反《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网友质疑“日本”二字没有“倭寇”一词(来源:坎都新闻)
经记者询问,《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犯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六条规定,面向未成年人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或者违法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忍、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爱国主义教育法》于今年10月24日投票表决,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应当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侮辱国旗、国歌、国徽或者有其他损害国旗、国歌、国徽尊严的行为; (二)歪曲、诽谤、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 (三)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的; (四)侵占、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设施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1957年版《新华字典》中的“倭”字(来源:中国出版营销周刊)
针对网友的质疑,出版社此前已做出回应。 今年6月27日,《中国出版营销周刊》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文章。 《新华字典》作为一本小词典,以收字为主。 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所有版本中,都没有出现“倭”字。 因此,“倭寇”一词并不真实,据称“新版本已删除”。 相关的《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词典》作为中型“词典”,各版本中一直收录“倭寇”一词。
“厌恶女性”的争议去年也曾发生过。 据广西全州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年6月1日,广西全州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教育局、县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对相关小学教材和少儿读物进行了专项检查。 要求各书店对每一本书一一进行审核和清理。 检查还发现,部分新华字典和部分书店销售的少儿读物存在低俗内容和插图。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下架整改。
但2022年6月5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发文称,经核实,全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小学课本、儿童阅读图书专项检查,存在履行职责不当的情况,已责令限期改正。 早在1951年,《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强奸罪量刑问题的意见》中就使用了“玩弄妇女”一词。
网友质疑“玩女人”一词使用不当(来源:坎都新闻)
武汉某大学中文系的一位老师认为,词典是常用的工具书。 工具书中是否可以引用贬义的例子,取决于工具书的性质和使用对象。 有些词典主要记录规范汉字和普通话词汇,所以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使用的词语可能会被收录到工具书中。
著名语言学家蒋兰生曾说过,“词典之所以需要修订,是因为语言发生了变化。社会的发展变化导致语言发生变异,词典反映了语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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