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李凡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经查,李帆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失信,抗拒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调查研究、联系群众搞形式主义,违规收受礼品。组织理念淡漠,组织人员上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不诚实、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长期沉迷赌博; 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在工程承包、经营管理、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行为,涉嫌受贿罪。 中共十八大以后就接受了,甚至到了中共二十大以后,仍然愚昧无知、势不可挡。 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当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府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常委会审议经省纪委常委、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凡开除党籍处分; 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没收其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李凡简历
李凡,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福建莆田人,本科学历。 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任福州市建设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任福州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福州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工程师;
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任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总工程师;
2011年7月至2015年9月,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并被提名为福州市台江区区长候选人;
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福州市台江区委书记;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书记,并被提名为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生活网报道,福州市台江区委书记;
2020年4月至2023年2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2月,他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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