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北京,门头沟区斋堂镇东胡林村外,区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保险调查人员和东胡林村村民正在检查耕地受损情况。视觉中国供图
洪水退去一周后,吉林省舒兰市开原镇无地村村民胡进喜仍在树林里寻找牛群。 他拥有17头牛,每头牛交保费100元,最高保额15000元。 如果一头牛因洪水而死亡,他可以获得赔偿。 但过去的赔偿做法是,如果没有尸体,就无法评估损失。
过去一段时间,吉林省等多地畜牧户和农民因洪水遭受损失。 日益频繁的气候灾害正威胁着全球农业发展。 2022年,我国将出现1961年以来最极端高温事件。今年8月,雷电、暴雨、雷暴大风、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数量达到2017年以来最高水平。
保险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2021年为例,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40.2亿元,保险业支付灾害赔偿186亿元。 当年河南暴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9.81亿元,保险业赔偿97亿元,约覆盖经济损失的10%。
其中,农业保险对恢复农民生产的作用日益显着。 《科技支撑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白皮书(2022年)》显示,根据2007年至2020年财务杠杆率测算,保费每增加1元,可为农业保险提供21.8元和25.9元的风险保障。分别为种植业和养殖业。 。
胡金喜运气不错,他的牛最后都还活着。 由于今年情况特殊,同村找不到牛的农户最终按照肉牛的预计重量得到了补偿。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各地仍存在赔偿标准不明确、赔偿金额较低的理赔纠纷。 农业保险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率等特点,也让保险公司面临日益严峻的“超额赔付”风险。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协调好政府、保险公司、农民之间的关系,是未来我国农业保险深入发展的关键。
农业保险赔不够?
谈到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庹国柱提到了一个经历:2000年,他在湖南调研时看到,洪水发生两年后,一些农民仍然无法恢复耕种。 他们挤在帐篷里,靠政府每月发放的17公斤食物为生。 稻米生活。
20多年过去了,庹国柱高兴地看到,农业保险正在成为帮助灾民重建家园的重要力量。
2013年《农业保险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正式建立。 在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补贴下,农民只需缴纳20%左右的保费,个人风险由广大参保农民分担。
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也不断增强。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毗邻鄱阳湖,三分之一的田地易涝旱。 该县农业农村局一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从2021年起,将逐步推广全额费用保险(除基本理化费用、土地费用、人工费用纳入保险范围后——记者注) ),易涝、旱田播种率大幅提高。
但一些农民仍然对这种说法心存疑虑。 都昌县一种粮大户已连续四年购买保险。 他告诉中青报、中青报记者,都昌县去年8月遭遇大面积干旱。 根据保险单,一亩水稻失败,赔偿800元。 但最终只支付了600元。 “受损评估员告诉我,整个县城受到大面积损坏,赔偿金额太多,只能少量减少。” 他认为理赔就像“生意上的讨价还价”。 “如果你觉得太低,不想签的话,我就多给你一点。”
今年5月,河南省部分地区遭遇“暴雨”。 有农民反映,小麦歉收的补偿标准是300元,但实际补偿金额只有20元。 有村民反映,他们的损失比同村其他村民更严重,但赔偿金额相差不大。
有农民反映,为了保持参保积极性,一些保险公司会在没有灾害发生时退还保费。 黑龙江省五常市丰源村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缴纳保险费就像省钱一样。 “你付五块钱(一亩),秋天就可以收回五块钱。如果没有洪水,你就会得到补偿。”
庹国柱解释说,上述现象是保险公司赔付不规范造成的,也代表了农民对农业保险赔付水平更高、覆盖面更广的期望。
他告诉记者,目前市面上的保险产品均以家庭为“投保单位”,部分地块的损失需要在整个投保面积上平均。 农民认为,部分地块受损严重,但总体计算可能未达到“减产20%”的补偿标准。
达到补偿标准后,保险金额须乘以减产比例和不同生育期对应的补偿比例。 以江西省某公司补偿规定为例,水稻苗期补偿40%,分蘖期补偿50%,开花灌浆期补偿50%。 到期补偿80%、100%。 庹国柱认为,无论哪个阶段受损,农作物产量都会受到很大影响,而国外还没有类似的阶段。 但出于规避风险,保险公司仍会严格划分生育期,导致农户赔付意识不强。
此外,不同保险类型的承保范围也有所不同。 河南“大雨”过后,部分小麦发芽,影响销售价格。 这部分损失不在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范围内。 现行保险条款仅承保产量损失(成本)责任,小麦品质下降属于“产品质量责任”。
今年黑龙江省遭受洪涝灾害后,五常市村民向记者反映,一亩稻歉收补偿费只有500元左右,而邻近的舒兰市每亩补偿费高达1400元。 这是因为该村购买的是物化成本保险(不完全成本保险,保险金额仅涵盖种子、化肥等物化成本——记者注),并非保险金额较高的全额成本保险。
“精准理赔”有何难?
事实上,保险公司也希望能够实现精准理赔,但现实中存在诸多限制因素。
我国养殖业散户众多、规模小、分布分散。 保险公司承保理赔技术水平和人力资源有限,基层业务成本较高。 仅就向农民收取自缴保费而言,某省保险监管机构曾公开测算,如果派20人到一个村去收取保费,车费、工资等每亩承保成本平均为5.3元,远远超过农民的每亩收入。 自缴保费3.6元。
灾难发生后,保险公司面临着更大的压力,需要在短时间内准确确定损失。 此外,村庄每年换茬、农民外出务工,灾后基础设施尚未完全恢复,灾后统计工作难度大、耗时长。
中原农保鹤壁市服务大队负责人回忆,2021年河南“7·20”大暴雨灾害发生后,他们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天内检查了13家养殖企业。 在一些洪水尚未退去的村庄,他们只能使用无人机协助进行损失评估。 目前,技术在灾害评估中的辅助作用有限,第三方遥感服务的遥感清晰度和准确性在灾害评估中仍存在不足。
另一方面,庹国柱在研究中发现,购买村集体保险时,会出现“问题不是稀缺而是不平等”的情况。 散户大多通过村集体购买保险,这难免会产生攀比心理。 有的保险机构根据受灾程度将一个村的受灾户分为2-3级,每级的受灾户数根据受损程度给予赔偿。 也有当地村委会将村里的保险赔偿金加上少量救灾费用加起来,平均分配给村民。
“一碗水就能搞定事情。”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解释道。 根据江西省农业保险管理文件,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配合提供承保、勘察、定损等技术支持。 遇到理赔纠纷时,该工作人员表示,都昌县农业农村局会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损失评估,但最终往往会考虑维持村内稳定关系。
庹国柱在以往的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存在“黄牛”,专门鼓励农民上访农业保险理赔,迫使保险公司答应他们的无理赔偿要求。 一些保险机构被迫同意才能继续在当地运营。
同时,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影响赔偿效果。 在一些财力紧张的市县,“返票”现象时有发生,或者拖欠、扣留、挪用保费补贴。
庹国柱了解到,今年洪水发生后,某地主管部门向保险公司发文。 无论农民是否购买农业保险,保险公司都必须按照全额保险费用给付保险金额。 理赔后将签署保险单。 扣除应缴保险费。 当地村委会主任和部分农民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情况。
此外,部分保险公司仍无法获得足够的保费补贴。 以河南省为例,小麦、玉米、水稻、小麦制种、花生、大豆、油菜籽、棉花的保费负担比例,中央为45%,省级为25%,县级为10%(城市),农民占 20%。 大多数省份,各级保费补贴资金最终由地方财政拨付给同级承保机构。
庹国柱2018年调研发现,某省市分公司三年未收到的“应收保费”总计超过8100万元。 2021年他在某省调研时发现,该省保费应收率(应收保费/实际保费收入)高达142%。 为了给遭受损失的农民进行赔偿,一家公司只能向银行借款5000万元。
庹国柱认为,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和监管规定,不仅破坏了保险市场的健康运行,还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对其经营状况产生担忧,进而选择打压或犹豫赔偿。
政府能否发挥“催化剂”作用?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市场保费规模稳步扩大。 2020年,保费规模将达到815亿元,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 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2020年,美国农业保险深度(单位面积保额/单位面积产值)达到5.89%,是同期我国农业保险深度的5.6倍。
《农业保险条例》中,明确农业保险的运行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调推进”。
庹国柱指出,在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中,政府虽然不直接参与交易,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第一推动力”,发挥着“催化剂”的作用。 对参保人员要给予价格补贴,发生灾害损失后,协助查勘、定损、赔偿,并动员组织农民参保。
实现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部门更加精细化管理。 目前,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已建立了自己的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山东、湖北、湖南、内蒙古、广西、江西、吉林等地正在探索建设。
庹国柱建议,保险机构在定损期间深入现场检查的次数、抽取样本的数量、投入的调查力度可以纳入绩效考核,人的主观评分可以纳入绩效考核。转化为系统实时评分,能够反映流程工作的进度。 指标立即上传至平台。
除了监控保险公司业务数据外,地方政府行为也应纳入监管范围。 以保费补贴管理为例,2021年新修订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规定,对承保机构保费补贴严重拖欠的地区,财政部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开通报,并下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监督函。 整改不力的,财政部将按规定收回中央财政补贴,取消本地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相应的保费管理监管机构,相关文件也没有明确规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局负责对辖区内保险机构和保险业的直接监管。 但保费补贴涉及多级财政部门,银保监局和银保监局监管难度较大。 记者询问了河南、黑龙江省部分市银保监局。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负责保费补贴的管理。 他们的主要工作是督促保险机构在灾后迅速理赔、缴纳全部会费。
一些省份正在积极探索解决应收保费问题。 今年,11个计划单列省市实施了“直接分配”模式。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的结算。 这可以有效防止保费补贴被地方政府拖欠和挪用资金。 庹国柱预计,在此模式下,应收保费率将降至10%以下。
他建议,可以通过修改农业保险条例,建立类似的“直拨”模式。 同时,修订增加了涉及财政补贴资金的处罚规定,规范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行为。
回顾1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业保险市场仍然严重依赖政府补贴。 原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农业保险承保利润分别仅为1.01亿元、2.77亿元,承保利润率仅为0.17%、0.4%。
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也是政府未来努力的方向。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董冲在调查中了解到,近年来,在一些地区,一些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务的简单赔付率已超过100%。连续几年。 高风险严重影响了政策性农业保险。 业务热情。
面对日益频繁的“超赔”风险,董冲发现,大型保险公司机构网络布局相对成熟,综合成本较低,可以通过区域间协调分散风险,而小公司往往规模较小或规模较小。承保领域。 集中度高,运营成本高,可能不得不选择暂时退出农业保险市场。
我国物产丰富,种植、养殖种类繁多。 不少特色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并未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 董冲认为,一些规模化养殖户实际上对保障级别更高的商业保险有需求。 但目前市场上的保险产品较为单一,无法有效满足各经营主体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海南种植热带水果的大业主告诉董冲,根据他的经验,购买保险时,大约每三年就会发生一次事故。 如果采取有效的防灾减损措施,灾害损失在可承受范围内,三年商业保险费支出与购买防灾减损设施、保险理赔支出大致相当。由于麻烦且赔偿金额有限,他选择把钱花在购买防灾减损设施上。
“除了农民的风险意识有待提高之外,这也说明农业保险产品的设计还没有很好地满足农民的需求。” 合理的产品设计需要基于多年的数据积累,目前农业行业的数据积累和应用水平有待提高。 。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创新保险产品成本较高、审批流程复杂生活网消息,导致保险公司创新商业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足。
董冲建议,政府可通过开放市场准入、打破市场分割、加快农业保险行业数字化改革、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农业保险市场化运作,优化鼓励农业保险科技创新投入的政策建立相关农业灾害、土地确权等数据共享机制,加快农业巨灾保险体系建设。
国际上的一些经验或许可以借鉴。 在以小农为主、支付能力有限的非洲,为了开发价格便宜、易于投保的农业保险产品,各国政府纷纷与农业保险科技创新公司和国际机构合作。 一些创新产品将保险费推迟到收获时支付。 最后,降低农民购买保险的门槛。 还有新的基于图像的产品,可以通过农民定期上传农作物生长状况的图片来提高远程索赔的准确性。
(文中胡金玺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报记者 焦景贤 中青报·中青报记者 陈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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