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两盆花,只赚了40元,然而却有可能要面临5万的赔偿,河南驻马店花卉市场的崔先生摊上了这样一件闹心的事,下面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这起事件。
事件缘起
2024年4月,在河南驻马店的一个花卉市场,崔先生的店里来了两位客人,这两位客人买走了两盆茶花,每盆茶花价格是100元,崔先生因此赚了40块钱。然而,让崔先生没有想到的是生活网报道,这两盆花日后竟然让他陷入了麻烦之中。
遭遇索赔
不久后,法院传票送达崔先生手中,崔先生被告知,他所售卖的两盆茶花侵犯了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对方索赔金额高达5万元。这让崔先生十分困惑,他实在想不通,原本好好的卖花生意为何会变成侵权行为。
商户委屈
崔先生说,他卖花好多年了,压根儿不知道这花有没有被注册专利,从外形瞧,跟平常卖的花没啥不一样,况且他不是种植户,花是从其他经销商那儿进的货,批发的时候也没人说这花有专利,他感觉自己特别委屈。
经销商回应
小莉联系了崔先生上游的经销商,该经销商表示自己从事这一行多年,在全国各地进行进货与买卖,从未听闻过这种情况,称这些货物是从广东购进的,强调大家都是正常的买卖,没料到会出现这种侵权问题。
更多商户遭殃
采访时,又有一位商户讲,上个月自己同样收到了类似传票,原因是“四季茶花侵权”,被索赔5万元。她同样感到莫名其妙,认为应当找到问题的源头。
原告与律师说法
原告广州棕科园艺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商户所售卖的茶花品种为夏日七心,公司从未授权这些商户进行售卖,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针对整个市场。这件事情可以和解,商户也能够去应诉。律师认为,经销商是货物的来源方,商户和经销商都具有盈利性质,需要提供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比如查验供货商的资质授权文件等 。若能证明自身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可免除赔偿责任。
对于这起卖花遭索赔的事件,您认为商户崔先生有没有责任?您觉得经销商有没有责任?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也请您点赞并分享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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